福星惠誉成立于2001年,是上市公司福星股份(股票代码000926)的全资子公司,具备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。从2005年起,连续被评为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。从2007年起,连续位列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第一名...[查看更多]
我们致力于为城市美化环境提升价值、为城市的人民改善居住幸福生活尽一点力,为城市的居民酿造一种精彩!
企业品牌,是我们的立足之本;社会责任,是我们的立业使命。在这个伟大的变革时代,一个企业的格局事关一个企业的长久生存与发展,格局大则企业强,格局小则企业弱。所以我们更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形势与趋势,切实增强企业发展的使命感、责任感与紧迫感,创造价值,共赢未来!开拓进取,与时俱进!抓住历史赋予的每一次机遇,用真心做好每一个项目,用诚信维护来之不易的品牌,以更大的气魄、更宏大的格局走向世界!走向未来!
福星惠誉蝉联2017年中国房地产百强 [查看更多]
2013年11月28日至2014年1月15日,福星惠誉第一届美食节在格兰大道、福客茂、水岸国际K4、东澜岸广场四大商业项目成功举办。[查看更多]
用诚信铸就品牌、用品牌赢得客户
创业以来,福星惠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深耕旧城改造,促进城市化建设,始终坚持用诚信铸造品牌,打造百年老店。[查看更多]
1按揭额度:
(住宅)商业贷款最高7成最长30年;公积金(组合)贷款最高7成最长30年;(商业)商业贷款最高5成最长10年。
注:贷款的具体额度和年限以按揭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,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额度和年限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最终审批结果为准。
2按揭须提交资料:
已婚—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(非武汉市户口需提供2年社保证明)、收入证明、银行流水、结婚证等原件,夫妻双方均须到场。
未婚—身份证、户口簿(非武汉市户口需提供2年社保证明)、收入证明、银行流水、未婚证明(由民政局出具)等原件。
离异—身份证、户口簿(非武汉市户口需提供2年社保证明)、收入证明、银行流水、离婚证等原件。
注:公积金(组合)贷款的客户还须提交夫妻双方的个人公积金帐号、单位公积金帐号及公积金缴存银行名称。
3买卖合同签署时间:《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》签署后10日内。
4签署人:须为买受人本人。如以企业名义购买,则签署人须为企业的法人代表。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,则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有效的委托书。
请务必携带如下资料前往签约:《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》原件、定金收据原件、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,由按揭银行出具的《按揭贷款确认单》。